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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avidyu 于 2010-2-16 11:49 编辑
在这个星球上,人是高等动物,万物之灵。就他(她)的属性而言,是既要享受物质生活,又要享受精神生活的。否则,他(她)就混同与其他动物,与猫狗,猪牛,豺狼野兽没有区别了。简言之,人只有脱离了动物界而具有了人的自我意识之后,才具有了人的种属尊严(“类尊严”)即“人的尊严”。
人在同类中的尊严感、人的尊严程度,是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生产资料被少数人占有之后,分了等级,出现了贫富不均,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才愈加强化起来的。
为此,我查了一下汉语字典。
字典上说:尊严,作为形容词,即“尊贵庄严”的意思;作为名词,即“可尊敬的身份和地位”的意思。
一、由于人的尊严是与其社会地位相对称的,所以任何人来谈人的尊严,就离不开个体人的阶级属性和现实经济地位。离开了个体人的阶级属性和现实经济地位来谈人的尊严,不仅谈不清问题,而且有自欺欺人、迷惑民众之嫌。
我想,这恐怕是无可争议的。
譬如——
皇帝(国王、总统)的尊严是自高无上的,因为他是主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拥有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军队警察,掌握着财经命脉,而且对所治国家的臣民拥有生杀予夺的巨大权力;
地主的尊严是高于雇农的,因为他占有了土地,雇农不给他种地,不交地租,不受他的盘剥,就没有饭吃;
资本家的尊严是高于雇工的,因为他占有工厂的工具和生产资料,雇工不给他做工,不受他的剥削,也没有饭吃;
官员的尊严是高于平民的,因为他拥有相应的权力,制约着平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服从他,自己在社会中的权益就化为乌有,什么也得不到保障;
富人的尊严是高于穷人的,因为他拥有财富,不仅吃穿不愁,而且很奢侈,挥金如土、纸醉金迷、骄奢淫逸,三妻四妾,他自然视穷人为卑贱、平庸、愚昧,如同草芥;穷人靠为富人服务换来残羹剩菜、微薄报酬勉强度日,繁衍后代,因此也没有尊严可言……
以上是非常简单、浅显的例子。
二、那么,在现今社会,由于市场化、商业化三十多年来的硬性发展,“尊严”这个词已经形同只涨不降的楼价和各种让人望洋兴叹的高消费商品,越来越奢侈,越来越令人难以企及了。
譬如——
那些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被下岗、被剥离、被买断抑或干脆被弃之不管,被放羊到社会上的企业工人,面对如今生活的高成本,捉衬见肘,入不厌敷,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供不起孩子上学,怎样才能活得有尊严呢?
那些即便在国企、外资、合资、私企还有个岗位的现职工人,正如他们自己所说,“我们现在生活在待遇民工化;关系庸俗化;人际关系复杂化;干群雇佣化;管理兽性化;工资保密化;领导年薪化;加班无偿化这个水深火热的‘八化’之中,它的直接后果是员工不是主动的创造性地去工作,而是为了生存被迫无奈而忍气吞声。”(见东北特钢贴吧《一封工人致董事长赵明远的信》)况且,企业一亏损就扣减工人工资,即便盈利,除了管理人员受益,工人仍然不涨薪金,又怎样能活得有尊严呢?
那些由于失地,由于边远老穷而抛家舍业、背井离乡的农民工,进城后多为建筑业的高危险、高强度的苦力工,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猪狗食,住的是工棚简易房,受的是打骂窝囊气,往往还低薪欠薪,甚至为要那点儿卖命钱横遭打伐,他们又怎样能活得有尊严呢?
那些抱着“知识改变命运”的幻想,由老爹老妈口挪肚攒、有的举家借债,或入学后靠助学贷款经历十几年寒窗清苦,总算混个相应文凭的大学生,毕业就失业,即便到了某些用人单位,也是零工资“实习”一年半载,仍有相当数量不能就聘,就聘了也大多实行绩效工资或低薪,工作基本每天十二小时以上,一律免除加班费,大多没有“三险一金”,并且精神上颇受压抑,对上司奴颜媚膝,曲意奉承,不敢有半点自尊。他们的生存条件令人堪忧,已经被相关经济作家(如瑞宏斌)归为继农民、农民工、下岗工人之后的第四大弱势群体。(见《周末画报》2010年1月9日第577期《80后变“蚁族”》)这些年轻的学子们,又怎样能活得有尊严呢?
那些一年四季守摊卖货,经营小本生意的市民,按时纳税,奉公守法,却不时受到执法人员的关拿卡要,还要受到黑社会性质恶人的欺辱、打骂,他们又怎样能活得有尊严呢?
那些因房地产商要发大财,地方官员要出政绩或拿回扣好处费而被拆迁所逼的城市百姓,有时不仅拿不到应得的拆迁补偿,还经常被强行停水停电停气,甚至自杀自焚,被伤被害,他们又怎样能活得有尊严呢?
那些身患各种疾病,到产业化私营化的医院就医,面对高额医检费、手术费、处置费、医药费和送给医生的红包等巨大开销,或倾家荡产,或举债保命,或干脆灰溜溜回家等死,他们又怎样能活得有尊严呢?
至于那些靠卖肉卖青春容颜,或卖淫或被包养,或情色交易的万千妇女,那些沾染黄赌毒的颓败之人,那些流离失所、浪迹街头的孤儿、老人、残疾者,那些被冤屈、被诬陷、被迫害至今不能还其公道的不幸者,那些矿难致死致残,开胸验肺,那些受非人待遇的黑窑工,那些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那些可怜的幼小童工……等等,等等,恐怕就更不知道怎样能活得有尊严了。
以上所列种种,大致属于“基本生活状态的贫困导致了人的基本尊严的丧失、人身依附关系造成了个体人独立性匮乏”之例。加之,由于人数众多,涉及面广泛,延续时间漫长,因此已经为全社会所瞩目,任何人也无法熟视无睹,更无法粉饰太平。
故此,有专家善意地提醒,目前我国不宜称为“盛世”。
三、据说,我国作为政治、经济大国,已经堂而皇之地加入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该公约规定:
(1)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
(2)人人有权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
(3)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
(4)人人有权为他自己的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
(5)人人有权享有免于饥饿的基本权利;
(6)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
(7)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
(8)人人有权参加文化生活……等等。
此外,人人还应当具有财产权、自由迁徙权、人格权、身份权等等相应的权利。
正如有专家著文所说,“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全面确立还需要经历一个过程,不宜笼统地完全以现代社会的标准来衡量。但无论如何,生存权、就业权、受教育权以及社会保障权是发展中国家的每个社会成员所必须拥有的,而且这几项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要明显超过发达国家相应权利的意义。只有具备了这几项基本的权利,人的基本尊严方能得到维护。”(见《中国经济时报》吴忠民:《人的尊严:公正的底线》)
鉴于此,大家就不难看出,我国的十三亿人民,只有基本实现了上述所举的各项权利,才能谈到人活得有尊严,如果完全实现了上述权利,才能谈到人活得更有尊严。否则,无异于纸上谈兵,画饼充饥或痴人说梦。
四、那么,就我国的现状而言,怎样才能实现人活得有尊严或更有尊严呢?
有专家提出了“公民说”。虽然他也承认,“现在当我们的改革开放已经进行到三十年,当我们的工业或者现代化已经进行了至少二十几年的时候,我们发现其实中国正在步入过去几百年国际和人类都有过的一种现代化发展二三十年以后基本的一种困境,那就是农业化慢慢地为工业化所代替。工业化的一个简单的标志就是城市化,于是城市人口的老龄化,农村人口大量的进入城市,以及城市治安的恶化,贫富不均、收入不公、分配不公,乃至官商勾结,我想所有的这些问题都产生了。”但却认为,“这些问题当中,最主要的我们要厘清一个公民的概念,就是不管你人是富还是贫穷,是生病还是健康,甚至不管你的能力是大还是小,只要是个人,你就应该过的像人一样的有尊严的生活。我想这是在过去几百年人类发展社会过程当中,一个公民概念的基本内涵。”(详见 2010-2-14 凤凰网专稿 《邱震海解读温家宝新春讲话:国家发展哲学发生微妙变化》)
这里,“公民说”否定了“阶级论”。笼统地强调“只要是个人,你就应该过的像人一样的有尊严的生活”。似乎只要厘清所谓“一个公民概念”,就可以完全不用考虑他(她)的阶级属性和现实经济地位,就能使每一个人都活得有人的尊严。这显然是不顾严酷的中国社会现实,根本无法解释本文所列举的和他自己所承认的上述种种社会现象。
当然,除了厘清笼而统之的“一个公民的概念”,他还讲了两个载体。
一个是“在物质层面上”“要让所有人在分配基本上公平的情况下,能够享受一个做人的尊严”,另一个就是“精神上的需求”,“他要活的心情舒畅,他要在这个社会当中畅所欲言,他要让所有人能够感到生活在这个社会,生活在这个国家是一件非常舒畅,乃至于非常美丽的事情”。(引文同上)
至于如何实现“让所有人在分配上公平”和怎样“让所有人能感到生活在这个社会,生活在这个国家是非常舒畅,乃至非常美丽的事情”,他就不甚了了了,扯了几句什么“中国最高层提出了这个哲学,我想在新年来临之际,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引文同上),就完事大吉,溜之乎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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