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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网友评“三鹿”毒奶粉对社会的冲击
作者:YST
http://blog.udn.com/YST2000/2226120
YST 对毒奶粉事件之所以如此重视是因为三鹿企业是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社会指标,它指出大陆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对此绝不能放过,为什么?因为像这种有毒食品绝不是某一个企业的单独问题,也绝不是一个偶发事件,它是大陆存在的普遍现象。三鹿毒奶粉的大量曝光为大陆社会触动警铃。我们来看看这些问题。
1. 歧视穷人
“三鹿”有毒奶粉揭发了大陆社会的阴暗面,其中 YST认为最严重的就是歧视穷人。“三鹿”的有毒奶粉只出现在价钱最便宜的产品上,它销售的主要对象是农村的贫穷家庭,这是中国社会最弱势的阶层。 今天的中国大陆竟然会明目张胆歧视穷人,这是我不敢想像的,这还是**当家的社会吗?
2. 金钱至上
大陆人追求金钱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毫无忌惮地在食品中使用各种充填物。 “三鹿”企业的做法是连西方最资本主义的美国都不敢做的。今天的中国大陆比西方国家更资本主义,追逐金钱已经到了没有人性的地步。
3. 草菅人命
穷人的孩子也是宝,食品安全的标准绝不能有高档低档之分。有大陆网友辩说穷人的孩子也应该让他们喝上牛奶,所以品质差也比没有好。YST 完全不能接受。
穷人的孩子可以不喝奶,但是如果要喝也不能喝假奶,不能喝有不明充填物的奶,更不能喝有毒充填物的奶。“穷人的孩子命就贱”,这种错误的观念绝对不能让它滋长、更不能宣扬。“三鹿”企业的经营观念完全错误,必须法律追诉到底让这个企业破产,让受害人得到足够的赔偿。
没有牛奶的日子穷人可以过,喝伪劣牛奶的日子不能过。制造没有营养的假牛奶、甚至有毒的假牛奶没有任何正面意义,一丁点都没有,这是谋杀,要以谋杀罪起诉最高阶的企业负责人,至少包括董事长和总经理。
在台湾的“三年级生”(指民国三十几年出生的人,譬如行政院长刘兆玄)有一大堆名字是庆生、蜀生、渝生...,这些人一看名字就知道是生在四川。抗战时的四川大后方生活比现在的大陆农村还苦,那年头乳牛很少,奶粉是飞驼峰运到四川的,哪家的孩子喝得起?那时候的婴儿普遍喝米浆,因为妈妈营养也不够、乳汁少、只能如此。这些喝米浆的婴儿还不是长大了,照样拿博士,做教授,还能做行政院长,不是吗?他们如果喝“三鹿”奶粉,早就死翘翘了。
以中国大陆目前的生活水平完全没有需要制造伪劣食品,他们吃天然的粗食,譬如玉米与糙米,一样可以过日子,而且是非常健康的日子。YST 有很多年都不吃细粮了,譬如白米饭或白面包。加工食品(processed food)无论对穷人或对任何人一点好处都没有。
“三鹿”企业生产人民币18元的伪劣牛奶毫无疑问是骗人钱财,事实上是杀人抢钱。“三鹿”敢如此做而且特别选择穷人下手,因为穷人被骗最没有反抗的能力。
4. 官商勾结
“三鹿”有毒奶粉东窗事发后一连串的表现令人惊讶。先是拖,然后否认,后来抵赖,抵赖不成就找替罪羔羊,最后一发不可收拾就想承担医药费了事,真是黑幕重重令人看不下去。其中最无耻的就是找替罪羔羊,维持企业虚假的形象,把错推给养乳牛的农民,逮捕了78名嫌疑人员,号称毒牛奶是不法份子添加了三聚氰胺,不是企业行为。官商勾结的龌龊一目了然。大陆的企业文化太黑暗了。
你想想,“三鹿”企业在广告中一再号称自己的产品经过1100道检测关,现在又说奶农下毒自己不知情,这可能吗? 再退一万步,如果是奶农下毒,怎么会都下在最低档的产品?难道这些奶农都有特异功能知道他们生产的牛奶是被“三鹿”用做高档还是低档产品吗?
2008年3月三鹿企业就接获婴儿生病的报告,8月初就断定自己的产品有毒,到了9月10日才开始停止贩售。就凭这一点,“三鹿”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就应该以谋杀罪起诉。三鹿企业其心可诛、罪不可赦。
5. 制度腐败
食品管理其实并不困难,而且有先进国家可供参考。美国的食品一定清楚注明所有内含物和营养成份,就像衣服一定注明质料成分,这样才有法律依据。大陆对商品管理不严,法律执行不力,故意图利企业(官商勾结),当然造成种种问题。
大陆官员不愿意通过相关法律,就像台湾议员不愿通过阳光法案,因为这是断自己的财路。所以说到底最后要彻底解决的是制度腐败的问题。
“三鹿”集团的董事长田文华没有理由不处死
我们绝对不能把问题都推到制度上,然后就在修改法律上大作文章,轻轻放掉了现行犯。大陆和台湾最大的问题并不是法律不好而是法律没有落实。今天即使不修改法律就可以处理一大堆现行犯,譬如“三鹿”集团和石家庄市的一批官员。所以完全没有必要转移焦点到修法或制度上。
YST 在“台风天谈大陆的有毒奶粉”清楚说出“三鹿”集团的董事长田文华应该处以死刑,没有第二条路让他走,大量残害婴儿的人死有余辜,他不配活在这个世界。
有些读者认为 YST是说著玩的,或是一时冲动。不,我是认真的。老共杀的人还少么?怎么会对田文华手软?如果手软,就一定有问题。
有的读者提出反对意见,觉得田文华罪不至死,我不同意。大陆官员有贪污几百万人民币就被枪毙的,田文华所犯的罪比贪污几百万严重太多了,根本不成比例。
有的读者说杀了田文华也没用,我认为放过田文华更糟糕,造成奸商和贪官更无法无天。
中国大陆再这样走下去就会走回国民党时期的大陆,财富分配越来越两极化,富人越来越不把穷人当人,世道人心全变了。如何根治中国的社会问题是另外一回事,完全不妨碍先处死目前这些社会的败类和蓄意残害婴儿的凶手。
1. 残害婴儿
没有一个文明国家不特别立法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婴儿。譬如美国,杀人犯通常顶多判无期徒刑,甚至很多案例只判二十年。但是如果杀害婴儿,几乎一定判处死刑。残害婴儿在西方是不得了的重罪。
三鹿的毒牛奶已经导致两名婴儿死亡,另外至少有数百名婴儿处于肾脏衰竭的状态。想想看,有多少会死亡、有多少会留下终身残疾。用西方的标准,田文华能不处死吗?
**一向高举贫下中农与无产阶级,三鹿的毒牛奶残害贫下中农的婴儿,以**的标准,田文华能不处死吗?
中共不杀田文华就不是**。
2. 破坏国家形象
中共花了四百亿美元主办北京奥运会,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建立中国在世界上的正面形象。北京奥运会结束不到一个月,三鹿毒牛奶事件广被西方国家与台湾的媒体以头版头条来报导,两个开幕式的宣传都敌不过三鹿毒牛奶对中国国家形象的破坏,至于对台湾人民的杀伤力就更不用提了,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更加遥远。田文华能不处死吗?
为了和平统一,田文华也非死不可。我想大陆同胞对用田文华的命换解放军的命一定没有反对意见。
3. 破坏企业形象
中国崛起的重要支柱就是经济起飞,中国主办北京奥运会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把中国的正面形象转化为企业形象,带动中国品牌走向高端产品。现在三鹿毒牛奶被西方国家广泛宣传,中国产品的恶劣形象深入人心,使中国制造的商业品牌更难建立。田文华能不处死吗?
4. 破坏社会和谐
三鹿毒牛奶完全暴露了中国的社会问题,三鹿企业为富不仁,加深贫富对立,破坏社会和谐。田文华能不处死吗?
5. 严重违背胡锦涛主席的“八荣八耻”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2006年03月发表了著名的“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胡锦涛主席在“两会”期间提出的“八荣八耻”在海内外引起巨大回响。说真的,YST 第一次真正对胡锦涛的好印象就是从这个“八荣八耻”开始,因为 2006年的大陆人民实在缺乏公民教育,一切向钱看,社会已经开始乱了套。胡锦涛提出的“八荣八耻”是正确的公民教育,是当头棒喝,不但非常需要而且来得正是时候。
但是不客气地说,“八荣八耻”并没有落实,效果还不如蒋介石的“新生活运动”。
胡锦涛的“八荣八耻”绝对不是说著玩的,因为反其道而行肯定会亡党亡国。 YST 真心认为胡锦涛已经看到中国社会问题的严重性,他提出了公民守则,而且为民表率,自己先带头做。
现在我们就用“八荣八耻”来检验三鹿企业,读者自己问自己三鹿企业做到了几荣几耻。
最后读者回答自己:三鹿企业能不破产吗?田文华能不处死吗?
(XYS200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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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zzlx9 于 2008-9-19 16:2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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