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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宁可做错,不可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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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7 12:33:07 |Error|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不再是孤独的探索者;让我们的手紧紧相连,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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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老英雄王安在他的回忆录《教训》中写道,他6岁的时候,在路上捡到一只活的小麻雀,欢天喜地拿着往家赶。
  到了家门口,想起母亲不喜欢这类小东西进房 间,于是就将小麻雀放在家门口,进屋去请示。妈妈竟然破例同意了! 王安急着去拿他的宝贝。不幸啊!他看见小麻雀已经在猫的嘴里了。
  王安小小年纪受到如此重大打击,促使他6岁时就立下志向:任何事做了再说,千万不要先请示汇报。
   现实是,一个人做得越多,犯错的次数就越多,挨骂的次数也就越多。并且由于事物的多面性,可能你认为正确的,他人以为是谬误。世界上没有绝对正确的东西, 阳光的背面是黑暗,管理中任何事情都可以引发正方与反方之争。多做多错,理之必然。曾国藩曾云:“名满天下,谤亦随之。”不做不错,因为错的对象都不存在了。
  管理讲究责权利的相符。当一个人主动或被动地去承担一件责任的时候,他心中总是在掂量:权够不够,利够不够(当然还有能力够不够。此文中我们假定能力都够,只讨论人的能动性问题)。当他认为权或(和)利不够的时候,他就会有多种表现形式:
1.遇到问题,不收集材料也不提自己的见解与方法,只将问题提出请领导拍板。
2.为什么又是我?!
3.这件事应该由相关部门解决。
4.最不可救药的是,既不说这件事可行,也不说这件事不可行,好像这件事不存在,无休止地把一件事拖下去。
  我们还可以见到另一种麻木的情况:明明是该人的本职工作,由于长期在一种他认为失望的氛围中工作(也可能是一种客观存在),生成了一种习惯性懒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事能拖则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其表现形式与上述第4条相同,但更糟糕的是,他已将之上升为无意识的习惯,还自认为老成。
毛泽东主席在《矛盾论》中一再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
现代的说法是,人要有积极的心态。希望一个人做事,当然要赋予这个人足够的权与利。但我今天是要讲矛盾的另一个方面:当事人怎样来理解责、权、利的问题。
  美国总统小布什的就职演讲有这样两段话:
  “正处于鼎盛时期的美国重视并期待每个人担负起自己的责任。鼓励人们勇于承担责任不是让人们充当替罪羊,而是对人的良知的呼唤。虽然承担责任意味着牺牲个人利益,但是你能从中体会到一种更加深刻的成就感。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被召唤着去做一些惊天动地的事。但是,正如我们时代的一位圣人所言,每一天我们都被召唤带着挚爱去做一些小事情。一个民主制度最重要的任务是由大家每一个人来完成的。”
  一个企业何尝不是如此。只有每个人恪尽职守,担负起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卡住每一个细节,这个企业才是有生命力的。
  在人生的长河中,你不愿主动地去承担责任,看上去你没有损失什么,但实际上你在原地踏步,你的精神天天在萎缩;你天天听到别人的成功与失败,就是与你无关。当你勇敢地面对生活与工作中的每一个难题,不回避,你失去的是狭隘的小我;当你跨过这些问题,你会感觉到自己的成长,还会感觉到天地的宽广,人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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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1 18:57:59 |Error|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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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14:28:24 |Error| 显示全部楼层
就像我们的生活,它时刻需要改变,但是我们总是懒得去做。
然而不试又怎么知道,所以有个词叫:安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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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3:56:37 |Error|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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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07:49:19 |Error|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特别是在部门之间权责不明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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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08:09:28 |Error|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搞技术的人太在乎权利不行,但是太藐视权利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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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09:50:35 |Error|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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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16:05:36 |Error|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任何事情都有第一次,不断地超越自己才能使自己不断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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