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选定的设备类型、规格、台数应满足生产厂规模及所处理矿石的物理、化学性质,还应满足用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所选用的破碎设备必须满足破碎产品粒度、设计处理量和适应给矿中最大矿块的要求。 ⑵ 选用的设备必须是工作可靠,操作方便,维修简单、耗电少,生产费用低,易于解决备品备件供货的国家定型产品或经过鉴定确认可以推广使用的新设备。 ⑶ 应注意选用与所建厂规模相适应的大型设备,力争减少生产设备数量和系列数,以便降低投资和经营费,实现自动控制和管理。 破碎设备处理量与被破碎物料的物理性质(可破碎性、密度、湿度、粒度组成等),破碎机的类型、规格及性能,以及工艺要求(破碎比、开路或闭路工作、给矿均匀性及产品粒度)等因素有关。由于目前还没有把所有这些因素全部包括进去的理论计算方法,因此,在计算时,多采用经验公式进行概略计算,并根据实际条件及类似厂矿生产数据加以校正。 产品粒度:12~0mm
矿石堆比重:1.65
f=7 中碎采用开路循环
细碎采用闭路循环
中碎选用一台5 1/2Ft 标准粗型圆锥破碎机;细碎采用两台5 1/2Ft短头粗型圆锥破碎机。其生产能力计算如下: 密度系数
K2=δ0/1.6=1.65/1.6=1.03 水分系数:K4=0.8(考虑9%水分,且有粉矿成团现象) Q=1.1×1.03×1×0.8×14×35=444.136 t/h
闭路时 考虑平均给矿粒度变细的系数取1.2,则每台5 1/2Ft短头粗型圆锥破碎机处理能力为
密度系数
K2=δ0/1.6=1.65/1.6=1.03 水分系数:K4=0.8(考虑9%水分,且有粉矿成团现象) Q=1.1×1.03×1×0.8×1.2×21.5×9=210.47 t/h Q总 = 2Q = 210.47×2 = 420.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