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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 2007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起草任务书。2007年3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起草组,在上海市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草案。2007年8月,中国特检院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2007年9月29日,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7〕44 号文征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7年11月,起草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在河南省洛阳市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07年12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8年8月7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的目的、性质、适用范围、检验周期、检验条件、仪器设备、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以及检验结果的判定原则,以指导和规范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俞中建 梅水麟 李 鸣 吴峰崎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尚 洪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董尚元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葛翔
江苏省无锡市特种设备检验分院 孙小伟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赵鹏华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佛山分院 李 松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丁家宝 洛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郭鹏伟 翟 让 河南省新乡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宋耀国 北京华电万方管理体系认证中心 杨清泉 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检中心 杨春平 安徽叉车集团公司 凌忠社 郑州铁路局特检所 雷庆秋 |